問題已解決
老師,A109010 企業(yè)所得稅匯總納稅分支機構所得稅分配表填報說明中,“5.“總機構分攤所得稅額”:對于跨?。ㄗ灾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經營匯總納稅企業(yè),填報企業(yè)本年應補(退)所得稅額×25%后的金額;對于同一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內跨地區(qū)經營匯總納稅企業(yè),填報企業(yè)本年應補(退)所得稅額×規(guī)定比例后的金額。”跨省經營匯總企業(yè)填報所得稅金額為什么不乘以規(guī)定分攤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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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同學請稍等,正在解答
2021 11/17 10:56
少校老師
2021 11/17 11:03
同學你好,這里是考慮到每個省的所得稅優(yōu)惠政策可能會不一樣,所以如果完全按照規(guī)定比例計算,計算得出的應補(退)所得稅額會和實際有差,所以就直接乘以所得稅稅率倒擠,而在同一個省內所得稅政策一般都是一樣的,所以直接按規(guī)定比例計算得出的稅額就是應補(退)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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