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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日,甲企業(y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向乙企業(yè)賒銷一批商品,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價款為180萬元,增值稅稅額為23.4萬元;代墊運輸費2萬元,增值稅稅額為0.18萬元。全部款項尚未收到,乙企業(yè)收到商品并驗收入庫,符合收入確認條件。會計分錄怎么寫

84785034| 提問時間:03/30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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聶小芹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
你好,這個就正常計入收入即可, 借:應收帳款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03/30 16:17
聶小芹老師
03/30 16:18
然后結轉成本,代墊運費是, 借:其他應收款 貸: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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