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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按月申報增值稅,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是否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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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是的,對的,可以這么做。
03/13 10:50
84784987
03/13 10:53
能否發(fā)一份政策依據(jù)給我
郭老師
03/13 10:54
你好,20162號文件去看一下的。
84784987
03/13 10:55
我找不到
郭老師
03/13 10:57
二零一六年十二號文件減稅政策:
1.將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的范圍,由現(xiàn)行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yè)額不超過三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yè)額不超過九萬元)的繳納義務人,擴大到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yè)額不超過十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yè)額不超過三十萬元)的繳納義務人。
2.免征上述政府性基金后,各級財政部門要做好經(jīng)費保障工作,妥善安排相關部門和單位預算,保障工作正常開展,積極支持相關事業(yè)發(f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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