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公司23年底收到一張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款還沒有付,發(fā)票也未勾選。24年1月因部分原因與對方公司不再合作,請問這張發(fā)票對方公司可以作廢嘛?都需要怎么操作呢?

84784998| 提問時間:01/04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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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菲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稅務師
同學,你好 可以,對方可以開具紅字發(fā)票沖銷
01/04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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