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乙兩個企業(yè)均為制造企業(yè),業(yè)務模式相似,同為加工生產機器配件,一般納稅人,甲企業(yè)的年不含稅銷售額為300萬元,年可抵扣購進貨物的金額為263萬元,乙企業(yè)年不含稅銷售額為305萬元,年可抵扣購進貨物的金額為267萬元(以上金額均為不含稅金額,進項可取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如何進行籌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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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可以把銷售業(yè)務分成銷售配件及安裝調試服務,這樣增值稅稅率分別適用13%,9%,可以降低稅負
2023 12/28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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