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您好,金融商品轉讓,虧損的放到下個季度去抵扣,那么本季度有的盈利有的虧損,那些盈利的不開發(fā)票是嗎,到下個月才開具發(fā)票是嗎,時間不就滯后了嗎,怎么理解呢

84785017| 提問時間:2023 12/22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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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菲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稅務師
同學,你好 ?財稅【2016】36號附件2明確金融商品轉讓計繳增值稅時,“按照賣出價扣除買入價后的余額為銷售額。 轉讓金融商品出現的正負差,按盈虧相抵后的余額為銷售額。 若相抵后出現負差,可結轉下一納稅期與下期轉讓金融商品銷售額相抵,但年末時仍出現負差的,不得轉入下一個會計年度。 虧損,才結轉
2023 12/22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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