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您好,金融商品轉讓,虧損的放到下個季度去抵扣,那么本季度有的盈利有的虧損,那些盈利的不開發(fā)票是嗎,到下個月才開具發(fā)票是嗎,時間不就滯后了嗎,怎么理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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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同學,你好
?財稅【2016】36號附件2明確金融商品轉讓計繳增值稅時,“按照賣出價扣除買入價后的余額為銷售額。 轉讓金融商品出現的正負差,按盈虧相抵后的余額為銷售額。 若相抵后出現負差,可結轉下一納稅期與下期轉讓金融商品銷售額相抵,但年末時仍出現負差的,不得轉入下一個會計年度。
虧損,才結轉
2023 12/22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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