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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您好,我們當地7月5日公積金基數調整,由原來的6月的174(個人部分)調整為181(個人部分),我們公積金是當月繳納當月的,7月份的公積金已按181交了,7月20號發(fā)6月份工資,那應該是按照174還是181代扣個人部分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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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你所在公積金當月調整規(guī)定,7月份的公積金已按181交了,因此7月20號發(fā)6月份工資時,應當按照181的公積金基數代扣個人部分公積金。
關于公積金基數的調整,一般都是采取滯后政策,即上月的收入及公積金收繳基數按當月繳納,這樣既可以統(tǒng)一企業(yè)各個月和員工之間的統(tǒng)一性,又可以有效避免雇主進行反復調整公積金收繳基數的困擾。因此,建議雇主即使公積金基數發(fā)生變化,也應當采取滯后政策進行遵循,從而更好的保障雇員的利益。
2023 01/30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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