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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施工人員簽訂非全日制勞動合同,可以通過工資,薪金申報個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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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三十一條,非全日制勞動合同簽訂者可以向稅務機關申報個人所得稅。申報個稅的主要條件是從事勞務報酬性質的收入,包括工資、薪金收入等。申報個稅時,可以辦理繳稅一次性申報或分期申報稅額,也可以申報抵扣所得稅,以降低個稅繳納金額。
但由于非全日制勞動合同簽訂者的工作地點及時間比較多變,稅務機關在核實繳稅準確性方面會比較謹慎,因此勞務報酬性質的收入申報個稅時,應當提供完整的收入材料,包括工資收入的憑證等,以便稅務機關核實。
此外,非全日制勞動合同簽訂者還應當注意,應當根據稅務機關的要求,準確及時地繳納個稅,經常關注政府新發(fā)布的稅收政策,了解個稅起征點變化、自行申報或通過扣繳義務人代扣繳納個人所得稅等稅收知識,以期準確妥善繳納個人所得稅,避免違規(guī)被稅務機關罰款。
拓展知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條款,繳納個稅的起征點取決于個人所得稅研究生津貼及社會保障等收入,2020年個人所得稅法實施起征點為6000元/月。在自由職業(yè)者、勞務報酬性質收入者中,起征點會根據收入的情況而定,具體起征點由稅務機關認定。
2023 01/19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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