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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shí)務(wù)
問題已解決
某酒廠5月份發(fā)生以下業(yè)務(wù): (1)銷售白酒1噸,取得不含稅銷售額3.8萬元。 (2)自制白酒5噸,對外售出4噸,收到不含稅銷售額20萬元(含包裝費(fèi)3萬元),另收取包裝物押金(單獨(dú)核算)0.2萬元。 (3)自產(chǎn)藥酒1200斤,全部售出,普通發(fā)票上注明銷售額7.2萬元。 (4)為廠慶活動特制白酒2000公斤,全部發(fā)放職工,無同類產(chǎn)品售價。每公斤成本為15元。 要求:計算該酒廠本月應(yīng)納消費(fèi)稅(白酒定額稅率為0.5元/斤,比例稅率為20% ,藥酒比列稅率為10% ,糧食的成本利潤率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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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白酒1噸=1000斤,自制白酒5噸=5000斤,藥酒1200斤,特制白酒2000公斤=20000斤。
白酒定額稅:1000斤×0.5元/斤=500元
比例稅:(3.8+20+3)萬元×20%=4.56萬元
藥酒比例稅:7.2萬元×10%=0.72萬元
糧食成本利潤稅:20000斤×15元×10%=3000元
因此,該酒廠本月應(yīng)納消費(fèi)稅總額為500元+4.56萬元+0.72萬元+3000元=5.38萬元。
2023 01/18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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