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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江蘇隆興實木地板廠(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從農(nóng) 業(yè)生產(chǎn)者手中收購一批原木,稅務(wù)機關(guān)認可的收購憑證 上注明收購 價款42 萬元,支付收購運費,取得運輸業(yè)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運 費金額3.46 萬元,將該批材料委托中繼實木地板廠加工成實木地板 中繼實木地板廠收取不含增值稅加工費和輔料費 7.5萬元。隆興實木 地板廠收回實木地板后,將其中的 80%繼續(xù)加工成免漆實木地板成 品銷售,取得不含稅銷售收入 180 萬元。則: (1)中繼實木地板廠代收代繳的消費稅是多少? (2)江蘇隆興實木地板廠銷售實木地板成品應(yīng)納的消費稅是多少? (成本利潤率6%;消費稅稅率6%)

84785011| 提問時間:2022 11/14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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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兒 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
同學(xué)你好,請稍等,這邊為你回復(fù)
2022 11/14 16:53
芳兒 老師
2022 11/14 16:55
1、代收代繳的消費稅 =[(42*91%+3.46+7.5)/(1-6%)]*6% =3.14萬元 2、銷售實木地板成品應(yīng)繳納的消費稅=180*6%-3.14*80%=8.288萬元 請參考,希望能幫助到你,祝你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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