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張某、李某,王某和趙某4人本年欲成立一家皮鞋 商歷,4人的出資額相等,均享有25%的股份,現(xiàn)有兩種方案可供選擇。方案一:成立有限責任公司,每年利潤總額為1200000元,沒有企業(yè)所得稅納稅調整項目(則應納稅所得額=利潤總額),且稅后利潤提取法定盈余公積后全部平均分配給股東。方案二:成立合伙企業(yè),每年利潤總額(應納稅所得額)為1200000元,且4位合伙人約定將利潤全部平均分配(假設4位合伙人每人分得的利潤恰好等于其計算經(jīng)營所得個人所得稅的應納稅所得額)。本年張某、李某、王某和趙某4人每人除了獲取上述所得之外,沒有獲取綜合所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工作要求】請對上述業(yè)務進行納稅籌劃。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學員你好
第一個方案下:稅后凈利潤=1200000*(1-25%)=900000,? 可供分配凈利潤=900000*(1-10%)=810000
第2個方案下:個稅應納稅所得額=300000? ? 綜合所得應交個稅=(300000-60000)*20%-16920=31080
稅后收入=300000-31080=268920? 總體收入=268920*4=1075680
總體方案2優(yōu)于方案1
2022 09/08 15:30
閱讀 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