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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16年12月份成立,現(xiàn)在做企業(yè)所得稅匯算清繳。然后12月份發(fā)生313的福利費。12月份的工資17年1月份計提并發(fā)放。現(xiàn)在16年的313福利費是否可以扣除?

84785018| 提問時間:2017 05/22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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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18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稅務(wù)師+中級會計師
老師,我已經(jīng)問過幾次。你一下說可以扣除一下又說要調(diào)增。到底有沒有依據(jù)???
2017 05/22 20:40
84785018
2017 05/22 20:50
問題我16年沒有計提過,17年1月份直接做了一筆分錄。先計提再發(fā)放
84785018
2017 05/22 20:52
那就是16年的福利費313要做全額調(diào)增是吧?
鄒老師
2017 05/22 20:39
你好,可以的
鄒老師
2017 05/22 20:48
你好,在16年計提,匯算清繳之前發(fā)放了是可以扣除的
鄒老師
2017 05/22 20:50
那就只能是做17年的匯算清繳時候可以扣除
鄒老師
2017 05/22 20:52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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