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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1年9月5日,將一批原材料委托乙公司將其加工為A產品(非金銀首飾的應稅消費品)。發(fā)出原材料的成本為80萬元,支付加工費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的價款為20萬元,增值稅稅額為2.6萬元,乙公司按稅法規(guī)定代收代繳的消費稅為5萬元。收回的A產品用于繼續(xù)生產應稅消費品。以上款項均通過銀行轉賬方式支付。怎么寫會計分錄

84785034| 提問時間:2022 06/19 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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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權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稅務師
1.???? 借:委托加工物資800000 貸:原材料??????????????? 800000 2? 借:委托加工物資? 200000 ?????? 應交稅費-消費稅???? 50000 ?????? 應交稅費-增值稅-進項 26000 貸:銀行存款??????????? 276000 3.借:原材料 ??1000000 貸:委托加工物資??? 1000000
2022 06/19 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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