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公司為一家小企業(yè)。2019年1月1日,從二級市場購入乙公司債券,支付價款合計510?000元(含已宣告但尚未領(lǐng)取的利息10?000元),另支付交易費用10?000元。該債券面值500?000元,剩余期限為2年,票面年利率為4%,每半年付息一次,合同現(xiàn)金流量特 征僅為本金和以未償付本金金額為基礎(chǔ)的利息的支付。甲企業(yè)準備持有至到期,分類為長期債券投資進行核算與管理。假定不考慮增值稅等其他因素。(答案在圖片) 問題:(4)2019年7月5日和2020年1月5日及2020年7月5日,分別收到各半年的應(yīng)收利息。 疑問:請問借方的銀行存款為10000,這個10000是半年的應(yīng)收利息,還是總共2年投資的應(yīng)收利息(即4個半年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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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同學(xué)您好
(1)2019年1月1日,購入乙公司債券時:
借:長期債券投資——面值500 000
——溢折價10 000
應(yīng)收利息10 000
貸:銀行存款520 000
(2)2019年1月5日,收到2018年下半年利息10 000元:
借:銀行存款10 000
貸:應(yīng)收利息10 000
2022 05/11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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