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行政事業(yè)單位,之前做會計分錄是用財政應返還額度表示單位系統(tǒng)上實際結余的指標數(shù)。 收到指標 借 財政應返還額度 貸 財政補助收入。 支出時:借 業(yè)務活動費用 貸 財政應返還額度。 現(xiàn)在換了系統(tǒng),系統(tǒng)要求的分錄是 借 業(yè)務活動費用 貸 財政補助收入。 不涉及財政應返還額度了,那請問我之前應返還額度里的余額怎么處理了,難道以后都不用這個科目了嗎。那以后又要怎么做分錄了?

84784968| 提問時間:2022 02/18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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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奇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高級會計師
同學您好,用以前年度的財政直接支付指標來支付某款項,確實是按照您的分錄去做, 借:業(yè)務活動費用(或以前年度盈余調整) ? 貸:財政應返還額度 后面那個分錄: 借:業(yè)務活動費用 ? 貸:財政撥款收入 指的是用今年的指標支出,而且“財政應返還額度”這個科目在當今政府會計制度依然使用,之所以沒有出現(xiàn),應該是您系統(tǒng)維護的時候,科目初始化工作有遺漏,建議您聯(lián)系當時給您維護系統(tǒng)的系統(tǒng)維護人員,把“財政應返還額度”這個科目添加入系統(tǒng),并將余額進行初始化
2022 02/18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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