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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資單位發(fā)行可分離交易的可轉債的權益成分記入“其他權益工具”科目,即被投資單位的所有者權益發(fā)生了其他變動,此時投資單位要按比例確認長期股權投資和資本公積。 老師這里不理解這句話為什么是對的,什么叫可轉債?其次這里為什么是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發(fā)生了其他變動?

84785013| 提問時間:2020 07/24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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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詩晗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高級會計師
可轉債也是一種金融資產(chǎn),就是發(fā)行的是債券,但是這個債券在某些條件達成的情況下可以轉成股份。
2020 07/24 15:21
陳詩晗老師
2020 07/24 15:22
這個可準在相關的一個權益變動的話,是通過其他綜合收益來進行核算處理的,如果說是相關的股權變動,可能會涉及到資本公積。
陳詩晗老師
2020 07/24 15:22
這個可轉債相關的一個權益變動的話,是通過其他綜合收益來進行核算處理的,如果說是相關的股權變動,可能會涉及到資本公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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