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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公民李某是一個美國在華投資企業(yè)的中方雇員,2020年收入情況如下:(1)1-12月每月取得單位支付的工資30000元;(2)1-12月每月取得派遣單位的工資5000元;(3)5月一次取得稿費收入10000元;(4)6月一次取得翻譯收入20000元;(5)7月取得國債利息收入8000元;(6)10月取得存款利息收入7500元。問:(1)李某當年應(yīng)當繳納多少個人所得稅?(假設(shè)他的專項附加扣除、其他扣除都是零)。(2)李某當年是否需要進行個人所得稅申報?為什么?

84784953| 提問時間:2020 07/02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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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詩晗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高級會計師
你好,同學。 (30000+5000*80%*12+10000*80%*70%+20000*80%-60000)*稅率-扣除數(shù) 要進行申報,你在多處取得收入。
2020 07/02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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