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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報銷的話費,名稱是個人,可以稅前抵扣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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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需要是公司的依據(jù):國稅發(fā)〔2009〕114號第六條、加強企業(yè)所得稅稅前扣除項目管理的規(guī)定"未按規(guī)定取得的合法有效憑據(jù)不得在稅前扣除。"因此,發(fā)票是個人名字的手機費,不能在企業(yè)所得稅稅前扣除。
2020 06/17 10:49
84784959
2020 06/17 10:50
我們個人的話費怎樣才能稅前抵扣呢
龍楓老師
2020 06/17 10:52
公司可以將通訊補貼列入企業(yè)員工工資薪金制度、固定與工資薪金一起發(fā)放,不需要職工提供發(fā)票,可以作為工資薪金支出直接稅前扣除,從而減輕公司的納稅負擔
84784959
2020 06/17 15:25
做賬怎么做的
龍楓老師
2020 06/17 15:27
固定交通費、電話費、伙食補助費建議按項目列入相關(guān)的費用科目,在核算時不計入工資項目內(nèi)。但發(fā)放后報賬時,無須發(fā)票的。
借:管理費用--通訊費(福利費、其它費)
貸:現(xiàn)金
在申報個稅時,需合并計入該職工的工資總額內(nèi)
84784959
2020 06/17 15:34
就是實報實銷的個人通訊費不能稅前扣除是吧
龍楓老師
2020 06/17 16:06
一般理解是不可以的,各地執(zhí)行存在差異您可以和主管稅局確認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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