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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購工程 總公司中標了 總公司簽了合同 能走分公司賬 分公司開票給業(yè)主單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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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可以的,總公司承包分公司承接,簽訂變更合同就行
2020 05/21 18:26
84784958
2020 05/21 18:28
分公司能和業(yè)主單位簽合同嘛
84784958
2020 05/21 18:31
中標單位是總公司
鐘存老師
2020 05/22 09:02
公司只是總公司的一個分支機構(gòu),按公司法第14條的規(guī)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相應地,總公司中標后將工程交由分公司實施,并不違法。最高院在(2018)最高法民終407號判決中認為,雖然《中標通知書》載明案涉工程中標單位為X公司,但公司的中標項目交于其分支機構(gòu)中X公司青海分公司施工,并不為法律所禁止,且Y公司與X公司青海分公司簽訂施工合同和補充協(xié)議,明確同意X公司青海分公司施工并支付工程款,Y公司亦無證據(jù)證明X公司青海分公司系借用資質(zhì)**施工,故Y公司該抗辯理由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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