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您好老師,我們以總公司的名義跨省中標簽訂合同,但是甲方要求我們把稅源留在當地,我們的發(fā)票應該由總公司開具,還是成立分公司用分公司開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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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鳥,合同簽訂總公司應該是總公司開具
2020 03/09 13:36
84785040
2020 03/09 13:37
但是要求把稅源留在當地呢
小惑老師
2020 03/09 13:38
如果要必須劉在當地,要開立分公司,但所得稅也是上報匯總的
84785040
2020 03/09 13:41
那么分公司就應該是獨立核算是吧,這個項目所發(fā)生的收入和成本都在分公司名下核算嗎,
小惑老師
2020 03/09 13:50
對,這種情況就單獨核算,分別計算收入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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