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為什么自產的貨物用于員工福利、對外投資或者股東分配,會計上做收入的確認,而自產的貨物用于對外捐贈和市場推廣會計上就不做收入確認了呢?



資產的對外捐贈也應該是視同銷售吧? 用于市場推廣是等于經營自用了 所以不需要視同銷售 因為你自己的不用也要買他家的
2020 02/02 17:33

84785017 

2020 02/02 18:48
老師,你沒有明白我的問題,我的意思是自產貨物用于員工福利、對外投資和股東分配在增值稅和所得稅上都視同銷售,自產貨物用于對外捐贈、市場推廣和交際應酬在增值稅和所得稅上也是視同銷售,但是為什么前者在會計分錄上確認收入并結轉成本,后者不確認收入呢?

84785017 

2020 02/02 18:49
FAILED

馬老師 

2020 02/02 19:05
分錄構成是前者借方權益類,所以不確認收入,應該是確認收入
后者是借方基本上費用類,所以需要在確認一下收入,不影響利潤

馬老師 

2020 02/02 19:05
這個實在理解不了就記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