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某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7年6月向某超市銷售啤酒一批,取得的不含增值稅銷售額為76000元,同時(shí)收取啤酒的包裝物押金351元。當(dāng)月有一筆在2016年7月收取的啤酒包裝物押金逾期,金額為585元;還有一筆在2016年12月收取的紅酒的包裝物押金逾期,金額為936元。要求:計(jì)算該公司2017年6月的增值稅銷項(xiàng)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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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您好,2017年6月份該公司的銷項(xiàng)稅額是76000*17%+(585+936)/1.17*0.17=13141元
2019 11/04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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