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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入職13天,未簽訂勞動合同,被辭退,公司需要支付補償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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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yīng)當(dāng)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囉闷趯儆谟霉し脚c勞動者之間的考察期,在這個期間內(nèi),勞動者可以無任何理由提前3天通知用工方解除勞動合同。而用工方解除勞動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應(yīng)當(dāng)區(qū)分解除勞動合同的事由。若因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或其他勞動者個人原因?qū)е卤唤獬齽趧雍贤?,例如:勞動者違紀(jì)、造成重大損失、刑事犯罪、勞動教養(yǎng)等符合《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guī)定的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時,用工方也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任何經(jīng)濟補償金。
2019 07/17 18:16
84785019
2019 07/17 18:18
您說的這個經(jīng)濟補償金,只是工資還是工資的兩倍
meizi老師
2019 07/17 18:25
你好 一般說的月工資就是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你這個還要區(qū)分下試用期的情況 如果是員工原因可以不支付補償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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