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公司是商貿型企業(yè),經常出差全國各地,到企業(yè)講解產品知識。 就會外聘一些專業(yè)人員,但是這個外聘人員沒有在公司買社保,也沒有從公司內部發(fā)工資,那么請問這些外聘人員出差導致的差旅費能入賬嗎?或者說這樣的情況要怎么處理帳務才合理化?我們公司一般納稅人,由于利潤率很高,所以這些差旅費是用的公司的重大支出,如果不能入賬確實對公司不厲。

84784951| 提問時間:2018 10/10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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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艷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省會計領軍人才,中級會計師,中級經濟師
我給出的建議是:一是簽訂聘任協(xié)議,協(xié)議中約定報銷差旅費等明細內容。二是要取得外聘人員去稅局代開的勞務費發(fā)票。 結合以上兩點,公司可以正常在所得稅稅前扣除。鑒于您公司利潤率很高,建議您咨詢一下當地的稅務師或會計師事務所,以取得完善的稅務籌劃。
2018 10/10 11:04
84784951
2018 10/10 11:10
如果去稅務局代開勞務發(fā)票會涉及個人所得稅的問題,我覺得最優(yōu)方案是第一種,簽訂聘任協(xié)議,那請問老師,聘任協(xié)議中應該有哪些必要的說明內容呢?
張艷老師
2018 10/10 11:20
聘任協(xié)議起碼是要約定其個人報酬如何,期間發(fā)生的相關費用如何報銷,其個人需要去稅局代開發(fā)票等等。
84784951
2018 10/10 11:25
聘任協(xié)議也一定要到稅務局開發(fā)票嗎?因為有的外聘人員都是老板朋友,并沒有實際支付勞動報酬,只是出差的費用全部報銷而已。 如果我只是簽訂了外聘協(xié)議,內容表明不發(fā)工資,只表明報銷所產生的差旅費,這樣合理,合法嗎?
張艷老師
2018 10/10 11:35
1、是的,要去稅局代開發(fā)票,不然您公司此部分的支出,沒有發(fā)票,也是不能所得稅稅前扣除的。 2、不合理的,因為該人不是您公司的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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