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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經(jīng)辦的多筆費(fèi)用,金額不等,在報銷的時候讓不同的人替他作為報銷申請人,是否違反規(guī)定?有何依據(jù)

84785009| 提问时间:2018 09/18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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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老師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高級會計師,中級會計師
可以讓不同的人填寫報銷人,如果上述事實屬實,直接報銷就行了
2018 09/18 20:25
84785009
2018 09/18 20:48
老師,還是覺得不妥,既是別人經(jīng)辦,如何核實是否是事實(比如購買某項服務(wù),價格可高可低)沒有合同,今后追究責(zé)任,誰負(fù)責(zé)?是否有相關(guān)規(guī)定
江老師
2018 09/18 20:55
那就是加強(qiáng)公司的審計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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