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利:稅收收入構(gòu)成
智利《信使報》3月31日報道,根據(jù)智利國家稅務(wù)局(SII)統(tǒng)計,2012年智利全部稅收收入412.63億美元。
其中,所得稅172.63億美元,占全部稅收收入的41.8%,增值稅188.93億美元,占45.8%。其它稅收收入還包括:含酒飲料稅收入1.89億美元,占全部稅收收入的0.5%;酒稅收入2.51億美元,占0.6%;煙稅14.21億美元,占3.4%;燃料稅20.09億美元,占4.9%;司法程序稅5.79億美元,占1.4%,外貿(mào)稅收5.62億美元,占1.4%;遺產(chǎn)和贈送稅1.21億美元,占0.3%,博彩業(yè)稅收1.73億美元,占0.4%。
智利所得稅納稅人中,78.67%免征所得稅,交納5%所得稅占全部納稅人的13.9%,交納10%的所得稅稅占全部納稅人的3.9%,交納15%所得稅占1.6%,25%占0.8%,32%占0.6%,37%和40%分別占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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