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關于加強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管理工作的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湖南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關于加強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管理工作的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湖南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通告2021年第3號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湖南省稅收保障辦法》相關規(guī)定,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與湖南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對個人股權轉讓實施聯(lián)合管理,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個人股東發(fā)生股權轉讓行為的,扣繳義務人(股權受讓方)或納稅人(股權出讓方)應當依法向被投資企業(yè)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股權轉讓扣繳(納稅)申報,報送個人所得稅申報表及相關資料(附件1)。
二、個人轉讓股權辦理變更登記的,市場主體登記機關應當查驗由稅務機關提供的與該股權交易相關的完稅情況(個人股東股權轉讓信息表)(附件2)。
三、本通告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附件:
1.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資料
2.個人股東股權轉讓信息表
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 湖南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7日
附件1
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資料
一、《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表(A表)》或《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表》。
二、股權轉讓雙方身份證件原件(查驗后退回)和復印件。委托他人代為辦理的,還需提供簽定的委托協(xié)議原件(查驗后退回)和復印件,以及受托人身份證原件(查驗后退回)和復印件。
三、計稅依據(jù)明顯偏低但有正當理由的證明資料。
四、股權轉讓合同(協(xié)議)原件(查驗后退回)和復印件。
五、按規(guī)定需要進行資產評估的,需提供具有法定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凈資產或土地房產等資產價值評估報告。
六、簽定股權轉讓合同(協(xié)議)時被投資企業(yè)上期末的《資產負債表》(已報送的無需再次報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