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建房,如何繳納契稅
【問題】
合作建房,如何繳納契稅?
【答案】
合作建房是指一方出地,一方出資金,共同建房,建成后按約定的方式分配房屋。合作建房涉及到房地產(chǎn)權屬轉移的是出地方,實質上是出地方以轉讓部分土地使用權換取了部分自建的住房。 關于如何繳納契稅,應該按照如下規(guī)定進行處理:《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對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契稅有關政策問題的請示>的批復》財稅〔2000〕14號文件規(guī)定:一、關于甲乙單位合作建房契稅納稅人和計稅依據(jù)的確定問題甲單位擁有土地,乙單位提供資金,共建住房。乙單位獲得了甲單位的部分土地使用權,屬于土地使用權權屬轉移,根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 的規(guī)定,對乙單位應征收契稅,其計稅依據(jù)為乙單位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成交價格。
上述甲乙單位合建并各自分得的房屋,不發(fā)生權屬轉移,不征收契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