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20 蘋果版本:8.7.2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租賃境外設備已經繳納了增值稅,還需要扣繳經營租賃增值稅嗎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qizhenzhen 2024/09/24 10:05:41 字體:
問:租賃境外的設備進口時已經在海關繳納了增值稅,還需要扣繳境外企業(yè)經營租賃的增值稅嗎?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十二條規(guī)定,在境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是指: 

(一)服務(租賃不動產除外)或者無形資產(自然資源使用權除外)的銷售方或者購買方在境內; 

(二)所銷售或者租賃的不動產在境內; 

(三)所銷售自然資源使用權的自然資源在境內; 

(四)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條規(guī)定,下列情形不屬于在境內銷售服務或者無形資產: 

(一)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銷售完全在境外發(fā)生的服務。 

(二)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銷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無形資產。 

(三)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動產。 

(四)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根據(jù)上述規(guī)定,租賃境外的設備進口時已經在海關繳納了增值稅,還需要按經營租賃—有形動產經營租賃扣繳境外企業(yè)的增值稅。

成為會員可享受以下服務
1.答疑全天候        2.團隊人員成長基金        3.會員資料        4.會員期刊
5.定制內訓           6.財稅新政直播解讀        7.網絡課程暢聽
更多會員內容,請查看>>

免費試聽

  • 多維協(xié)同構建新時代財會監(jiān)督體系

    多維協(xié)同構建新時代財會監(jiān)督體系免費聽

  • 財稅培訓師特訓認證計劃

    財稅培訓師特訓認證計劃免費聽

  • 經營視角下的財務分析與管理決策

    經營視角下的財務分析與管理決策免費聽

限時免費資料

  • 每日新聞/問答

    每日新聞/問答

  • 每周稅訊速遞

    每周稅訊速遞

  • 月度法規(guī)匯編

    月度法規(guī)匯編

  • 年度法規(guī)匯編

    年度法規(guī)匯編

  • 增值稅匯編

    增值稅匯編

  • 所得稅匯編

    所得稅匯編

掃碼關注我們

掃碼找組織

回到頂部
折疊
網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m.galtz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