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增量留抵退稅的進項構成比例如何計算
【問題】
增值稅增量留抵退稅的進項構成比例是按留抵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解繳稅款完稅憑證注明的增值稅額占全部留抵進項稅額的比重計算嗎?
【答案】
根據(jù)《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第八條規(guī)定,進項構成比例,為2019年4月至申請退稅前一稅款所屬期內已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含稅控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解繳稅款完稅憑證注明的增值稅額占同期全部已抵扣進項稅額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