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入職,5月發(fā)工資,6月申報個稅累計扣除費用怎么計算
【問題】
因為疫情,小張2021年4月份才到公司辦理入職上班,5月發(fā)工資,6月申報個稅時,累計扣除費用應當是多少?
【答案】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3號“對一個納稅年度內首次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居民個人,扣繳義務人在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時,可按照5000元/月乘以納稅人當年截至本月月份數(shù)計算累計減除費用。”,所以小張2021年5月份工資在申報時可以扣除的減除費用是25000元。
【問題】
因為疫情,小張2021年4月份才到公司辦理入職上班,5月發(fā)工資,6月申報個稅時,累計扣除費用應當是多少?
【答案】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3號“對一個納稅年度內首次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居民個人,扣繳義務人在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時,可按照5000元/月乘以納稅人當年截至本月月份數(shù)計算累計減除費用。”,所以小張2021年5月份工資在申報時可以扣除的減除費用是2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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