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向稅務機關辦理專項附加扣除,把信息傳給扣繳義務人嗎
【問題】
如果自然人是匯算清繳時向稅務機關辦理專項附加扣除,那么稅務機關會把信息再傳給扣繳義務人嗎?
【答案】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fā)布<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0號)第十九條規(guī)定,納稅人可以采取多種形式向扣繳義務人或者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個人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納稅人既可以選擇納稅年度內(nèi)由扣繳義務人辦理專項附加扣除,也可以選擇年度終了后向稅務機關辦理匯算清繳申報時享受專項附加扣除。
則直接在稅務機關辦理專項附加扣除的,稅務機關不會再告知扣繳義務人相關個人專項附加扣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