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減免三項社保費是否包括個人繳費部分
【問題】
疫情期間減免三項社保費是否包括個人繳費部分?
【答案】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階段性減免企業(yè)社會保險費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20〕11號)規(guī)定,自2020年2月起,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除湖北省外)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統(tǒng)稱?。┛筛鶕芤咔橛绊懬闆r和基金承受能力,免征中小微企業(yè)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征期限不超過5個月;對大型企業(yè)等其他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yè)單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可減半征收,減征期限不超過3個月。自2020年2月起,湖北省可免征各類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yè)單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征期限不超過5個月。
因此,疫情期間減免三項社保費只減免單位繳費部分,個人繳納部分不能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