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職工符合居民納稅人條件,個稅要變更為按居民預扣預繳嗎
【問題】
公司有一個外籍職工,如果在境內(nèi)受雇超過183天,符合居民納稅人條件時,個稅是否可以由原來按非居民納稅人預扣預繳變更為按居民納稅人預扣預繳?
【答案】
參考《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fā)布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1號)規(guī)定,非居民個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nèi)稅款扣繳方法保持不變,達到居民個人條件時,應當告知扣繳義務人基礎信息變化情況,年度終了后按照居民個人有關規(guī)定辦理匯算清繳。
因此,您說的情況在年度中間預扣預繳個稅的方式不做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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