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外籍人員傭金需要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嗎
【問題】
外籍人員在境外給我公司提供介紹客戶的服務,我公司支付外籍人員傭金需要代扣代繳個稅嗎?
【答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令第707號)第三條規(guī)定,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guī)定外,下列所得,不論支付地點是否在中國境內,均為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
(一)因任職、受雇、履約等在中國境內提供勞務取得的所得;
(二)將財產出租給承租人在中國境內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三)許可各種特許權在中國境內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四)轉讓中國境內的不動產等財產或者在中國境內轉讓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五)從中國境內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其他組織以及居民個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外籍人員在境外給我公司提供介紹客戶的服務,未來我國境內,依照上述規(guī)定,不屬于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您公司不需要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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