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年中報廢是否需要交納車船稅
【問題】
汽車年中報廢是否需要交納車船稅?
【答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11號)第十九條規(guī)定,在一個納稅年度內(nèi),已完稅的車船被盜搶、報廢、滅失的,納稅人可以憑有關管理機關出具的證明和完稅憑證,向納稅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自被盜搶、報廢、滅失月份起至該納稅年度終了期間的稅款。
根據(jù)上述規(guī)定可知,汽車年中報廢,年初至報廢的月份的上一月應繳納車船稅,從報廢的月份起不再繳納車船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