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人員取得年終獎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問題】
外籍人員取得年終獎如何繳納個稅?
【答案】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1號的規(guī)定,外籍人員取得年終獎應按月計算,即取得的年終獎與當月發(fā)放的工資合并,減除費用五千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計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法規(guī)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07號)第六條第(一)項規(guī)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fā)布《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1號)第九條規(guī)定,扣繳義務人向非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時,應當按照以下方法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
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