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賣業(yè)務按照“餐飲服務”還是“銷售貨物”納稅
【問題】
我公司擬開展外賣業(yè)務,按照“餐飲服務”納稅、還是按照“銷售貨物”納稅?
【答案】
依據(jù)《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金融 房地產(chǎn)開發(fā) 教育輔助服務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40號)文:提供餐飲服務的納稅人銷售的外賣食品,按照“餐飲服務”繳納增值稅。
【問題】
我公司擬開展外賣業(yè)務,按照“餐飲服務”納稅、還是按照“銷售貨物”納稅?
【答案】
依據(jù)《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金融 房地產(chǎn)開發(fā) 教育輔助服務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40號)文:提供餐飲服務的納稅人銷售的外賣食品,按照“餐飲服務”繳納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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