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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離職未辦理個稅匯算清繳,公司可以代辦嗎?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muyanhua 2023/06/07 13:49:57 字體:
問:員工離職未辦理個稅匯算清繳,稅務機關(guān)要求我公司代辦,我公司可以代辦嗎?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guān)于辦理2022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3號)第六條規(guī)定,納稅人可自主選擇下列辦理方式:

(一)自行辦理。

(二)通過任職受雇單位(含按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其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單位)代為辦理。

納稅人提出代辦要求的,單位應當代為辦理,或者培訓、輔導納稅人完成匯算申報和退(補)稅。

由單位代為辦理的,納稅人應在2023年4月30日前與單位以書面或者電子等方式進行確認,補充提供2022年在本單位以外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相關(guān)扣除、享受稅收優(yōu)惠等信息資料,并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納稅人未與單位確認請其代為辦理的,單位不得代辦。

(三)委托受托人(含涉稅專業(yè)服務機構(gòu)或其他單位及個人)辦理,納稅人需與受托人簽訂授權(quán)書。

單位或受托人為納稅人辦理匯算后,應當及時將辦理情況告知納稅人。納稅人發(fā)現(xiàn)匯算申報信息存在錯誤的,可以要求單位或受托人更正申報,也可自行更正申報。

根據(jù)上述規(guī)定,如離職員工未向單位提出代辦個稅匯算清繳要求的,單位不得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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