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加名,婚前婚后大不同,你了解嗎?
安居樂業(yè),是中國人自古向往的生活狀態(tài),現(xiàn)如今,房子不僅僅只有遮風擋雨這一重含義,還成為了檢驗婚姻、安定家庭財產分割的擎天柱。越來越多的人,特別是準備結婚或者已經結婚的人,都把房產證上加名作為保障自身權益的一種方式。但是,房產證加名,婚前婚后大不同,你了解嗎?
一、婚前購房 婚前加名 需結清貸款
案例一
小王今年27歲,父母兩年前付首付在高新區(qū)為他買了一套房子,房產證上寫的是小王的名字,現(xiàn)在房貸還未還完。今年9月小王即將和女友結婚,將這套房屋作為婚房使用,但是女友要求小王必須將自己的名字加入房產證,才能與他完婚。兩人還未領結婚證,加名是否可以正常辦理?
答:婚前購房婚前加名,需要結清貸款才能辦理手續(xù)。如果購房人在婚前辦理房產加名手續(xù),房屋必須是已經結清貸款(還完月供)或者是全款付清且沒有抵押的,否則無法辦理房產證加名手續(xù),因此小王想要在房產證加上女友的名字,需要想辦法提前將房貸還完。
另外,房子是小王的婚前個人購買,而且兩人并未領取結婚證,若女方想要成為房屋的共有人,需要通過贈與或者二手房轉讓的方式,這種情況下需要繳納契稅、個人所得稅等稅費。
建議購房者在未領取結婚證婚前辦理房產證加名前,注意辦理婚前財產公證,以免婚后發(fā)生財產糾紛。
二、婚前房產 婚后加名 視為夫妻雙方財產
案例二
小張結婚前購買了一套房產,房產證上登記為小張個人所有,結婚后應妻子要求,在房產證上將妻子的名字加上,房產成為夫妻共有。而小張的母親擔心兩人離婚,兒媳會因此分割該房產。這屬于夫妻雙方共有財產嗎?
答:根據《婚姻法》規(guī)定,一方婚前財產應為個人財產,不屬于夫妻雙方財產,離婚時對方也無權要求房產分割。但是,結婚后,小張和妻子申請加名,將房產證上的產權變更為夫妻雙方共有,《物權法》規(guī)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fā)生效力。
所以,小張的婚前房產經過產權變更,將成為夫妻雙方的共有財產,如果離婚,小張的妻子有權要求該房產進行分割,但是具體的分割方式,應當在扣除尚未償還的銀行貸款之后,結合房屋來源、雙方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長短及雙方對該房屋所作貢獻大小等因素,進行傾斜分割。并非一定夫妻雙方各半。
三、婚后房產 婚后加名 還清房貸 手續(xù)相對容易
案例三
李先生和妻子結婚后,由李先生家里出資首付購買了一處房產,房產證上登記為李先生個人所有,婚后兩個人共同償還房貸,已于6月還清房貸,妻子想把自己的名字加在房產證上,應該如何處理?
答:婚后房產加名字的辦理手續(xù)相對婚前容易,因為房子是婚后購買的,而且李先生妻子也參與了還貸,貸款也已還清,屬于夫妻雙方共有財產,李先生妻子想要在房產證上加名,需要和李先生持房產證、身份證、結婚證等材料,到房管局辦事大廳填寫雙方共同擁有該房產的申請,就可以辦理房產證增加共有人的業(yè)務。此外,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一方所有,變更為夫妻雙方共有的情況將免征契稅,因此李先生妻子加名也不需要繳納契稅。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還在按揭貸款中的房子想要加名,需要獲得按揭銀行的同意或者還清貸款才可以,但是部分銀行表示按揭貸款尚未還清也可以加名,一般而言,按揭中的房屋想要加名并不容易。
加名看似一句話的事情,實際上涉及各方面的事情,婚前婚后加名的學問更大,所以想要加名,必須要搞懂自身情況符合哪一類型,以合理保障自身的正當權益。
文章來源:鏈家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