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終于明確了萬億地方政府債券置換存量債務的諸多細節(jié)。
3月11日,一條“3萬億地方債務置換”的消息迅速竄紅,成為包括資本市場在內的關注熱點。當日,全國政協(xié)委員、財政部副部長朱光耀澄清了上述傳聞,表示有關置換3萬億地方債的傳聞是空穴來風,國務院明確批準置換的規(guī)模是1萬億元,財政部馬上會公布相關具體計劃。
3月12日,財政部有關負責人就上述問題表示,1萬億元的總債券額度占2015年到期政府債務的53.8%,置換債券由地方政府自發(fā)自還,并且必須用于今年到期的債務。
1萬億元地方債務置換消息的落實,無疑是對銀行業(yè)的重大利好。記者發(fā)現,在一些地方,銀行貸款在地方債務的占比超過了50%.對此,業(yè)內人士認為,1萬億元的地方債務置換額度通過借新還舊的方式置換高息貸款,能有效降低銀行的壞賬率,通過“以時間換空間”的方式,減輕地方債務的償債壓力。
誰來埋單?
地方“自發(fā)自還”
為什么要發(fā)行地方政府債券置換存量債務?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昨日在回答上述問題時表示,地方政府存量債務是新預算法實施之前形成的,以一定規(guī)模的政府債券置換部分債務,是規(guī)范預算管理的有效途徑,有利于保障在建項目融資和資金鏈不斷裂,處理好化解債務與穩(wěn)增長的關系,還有利于優(yōu)化債務結構,降低利息負擔,緩解部分地方支出壓力,也為地方騰出一部分資金用于加大其他支出創(chuàng)造條件。
當前,地方債已進入償還高峰期,地方政府面臨較大的償債壓力。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財政部向地方下達的1萬億元置換額度,其置換范圍是2013年政府性債務審計確定截至2013年6月30日的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存量債務中、2015年到期需要償還的部分。
據審計,截至2013年6月30日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存量債務中,2015年到期需償還18578億元。1萬億元的總債券額度占2015年到期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的53.8%.分地區(qū)的債券額度按照各地2015年到期債務和全國統(tǒng)一比例(53.8%)測算分配。
此前市場有預期認為置換債務會被優(yōu)先用于質量最差的債務。不過記者注意到,財政部強調,置換債務必須用于償還審計確定的截至2013年6月30日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中2015年到期的債務本金,只有在地方政府已經安排其他資金償還的,才可以用于償還審計確定的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其他債務本金;同時,置換債務不得用于償還由企事業(yè)單位等自身收益償還的債務,不得用于付息,不得用于經常性支出。
對于置換存量債務的地方政府債券如何發(fā)行的問題,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根據新預算法精神,為進一步強化地方償債責任,置換債券由各省區(qū)自發(fā)自還,發(fā)行和償還主體均為各省區(qū)政府。地方財政部門按照市場化原則組織債券發(fā)行工作,開展相關信息披露和信用評級,財政部將印發(fā)地方政府債券有關管理辦法,加大對各地的指導力度,推動地方政府債券發(fā)行工作順利開展。
同時,發(fā)行地方政府債券置換存量債務,只是債務形式變化,不增加債務余額,不增加今年財政赤字!督洕鷧⒖紙蟆吩珖舜蟠、山東省財政廳廳長于國安表述稱,置換債券和地方自發(fā)自還地方債一樣都是政府債券,只是用途不同。一般債券發(fā)行用于彌補公共預算建設資金的不足,置換債券發(fā)行是為了把原來到期的債務置換出來,一方面可以減輕財務成本,另一方面延緩債務期限。
浙江樣本:
銀行貸款占比過半
在朱光耀確認債務置換的消息之后,昨日資本市場已作出反應,銀行股成為昨天盤面最大亮點,寧波銀行、興業(yè)銀行以及南京銀行一度漲停,四大行漲幅逾2%.
銀行貸款在地方政府負債中究竟占多大比例?
以浙江省為例,2014年1月24日公布的《浙江省政府性債務審計結果》顯示,截至2013年6月底,浙江省各級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5088.24億元,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327.09億元,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債務1513.04億元。
從債務資金來源看,銀行貸款、發(fā)行債券和信托融資是政府負有償還責任債務的主要來源,分別為2832.90億元(占比55.68%)、790.41億元(占比15.53%)和780.74億元(占比15.34)。
浙江省某股份制銀行一位分行行長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不同區(qū)域的地方債利率是不同的,其所在的銀行,政府的負債率不是很高,地方債的利率一般也比較低,多為基準利率,“不過,我們現在做地方平臺融資有一定標準,要有對應項目和現金流作為參考因素。”
對于目前浙江省具體的地方債置換額度和置換細節(jié),暫時還沒有更進一步的消息。
“從操作情況來看,地方債更有可能采取在債券市場上公開發(fā)行的形式,各類機構投資者都可以參與投資,從而將風險從銀行一家分散到更多的主體。”華夏銀行發(fā)展研究部戰(zhàn)略室負責人楊馳表示。“估計債務置換的債券方式是由財政部根據近期各地債務上報情況分配給各地債券額度,在債券市場公開發(fā)售,通過拉長債務期限以時間換空間。”楊馳說。
對于去年地方債“自發(fā)自還”試點,某國有銀行投行部工作人員進一步告訴記者,去年其所在銀行包銷的額度為20億元左右,省里每年會有一份銀行名單,一般銀行都會爭取一下,因為包銷會帶來一定額度的財政存款。其所在銀行對此持支持態(tài)度,同時會綜合考慮總行方面的意見、市場情況等。
銀行影響:
降低不良貸款率
浙江大學金融學教授鄒小芃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置換債券,是應對還債高峰期來臨、不斷降低融資成本以及嚴格管理地方政府負債風險的舉措。地方債置換有利于促使地方債務從相對不透明過度到相對透明,對嚴格控制存量債務和新增債務有好處,未來這樣的置換可能還會有。
國泰君安研報認為,這對銀行的影響有利也有弊:有利的一面是降低不良貸款率,不利的一面是將減少銀行的高收益資產,哪個影響更大需要具體測算。
楊馳認為,地方債務置換對于銀行來說是利好消息。短期限、高利率的貸款換成長期限、低利率的債券,降低了債務人的還款壓力和違約風險。而且債券相對于貸款來說,信息透明度更高,約束力更強,有利于銀行的資產安全。
中行國際金融研究所副所長宗良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通過債務置換,可以將資產做一個調整,降低政府融資成本。從銀行角度來說,原來的貸款也有不確定性,現在換成債券減少不確定性,置換之后可以從存量結構上做一個調整,將這一塊貸款按照國家的規(guī)定有序處理;從市場角度來看,也符合地方相關融資朝證券化方向發(fā)展的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