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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職工食堂的炊具能否抵扣進項稅額

2010-11-11 15:29 廈門國稅 【 】【打印】【我要糾錯

  【問題】

  購買用于企業(yè)內(nèi)部職工食堂的炊具設備,能否抵扣進項稅額?

  【解答】

  根據(jù)《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規(guī)定,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不得抵扣進項稅額。購買內(nèi)部職工食堂的炊具設備屬用于集體福利,其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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