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是指在約定的期間內,出租人將資產使用權讓與承租人,以獲取租金的協(xié)議。承租人和出租人應當在租賃開始日將租賃分為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
租賃開始日,是指租賃協(xié)議日與租賃各方就主要租賃條款作出承諾日中的較早者。在租賃開始日,承租人和出租人應當將租賃認定為融資租賃或經營租賃。租賃期 開始日,是指承租人有權行使其使用租賃資產權利的日期,表明租賃行為的開始。在租賃期開始日,承租人應當對租入資產、最低租賃付款額和未確認融資費用進行 初始確認;出租人應當對應收融資租賃款、未擔保余值和未實現(xiàn)融資收益進行初始確認。
融資租賃,是指實質上轉移了與資產所有權有關 的全部風險和報酬的租賃。其所有權最終可能轉移,也可能不轉移。符合下列一項或數(shù)項標準的,應當認定為融資租賃:
第一,在租賃期屆滿時,租賃資產的所有權 轉移給承租人。此種情況通常是指在租賃合同中已經約定、或者在租賃開始日根據(jù)相關條件作出合理判斷,租賃期屆滿時出租人能夠將資產的所有權轉移給承租人。
第二,承租人有購買租賃資產的選擇權,所訂立的購買價款預計將遠低于行使選擇權時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因而在租賃開始日就可以合理確定承租人將會行使這種 選擇權。
第三,即使資產的所有權不轉移,但租賃期占租賃資產使用壽命的大部分。其中“大部分”,通常掌握在租賃期占租賃資產使用壽命的75%以上(含 75%)。
第四,承租人在租賃開始日的最低租賃付款額現(xiàn)值,幾乎相當于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出租人在租賃開始日的最低租賃收款額現(xiàn)值,幾乎相當于 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其中“幾乎相當于”,通常掌握在90%以上(含90%)。
第五,租賃資產性質特殊,如果不作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租賃期,是指租賃合同規(guī)定的不可撤銷的租賃期間。租賃合同簽訂后一般不可撤銷,但下列情況除外:經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與原出租人就同 一資產或同類資產簽訂了新的租賃合同;承租人支付一筆足夠大的額外款項;發(fā)生某些很少會出現(xiàn)的或有事項。承租人有權選擇續(xù)租該資產,并且在租賃開始日就可 以合理確定承租人將會行使這種選擇權,不論是否再支付租金,續(xù)租期也包括在租賃期之內。
最低租賃付款額,是指在租賃期內,承租人 應支付或可能被要求支付的款項(不包括或有租金和履約成本),加上由承租人或與其有關的第三方擔保的資產余值。承租人有購買租賃資產選擇權,所訂立的購買 價款預計將遠低于行使選擇權時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因而在租賃開始日就可以合理確定承租人將會行使這種選擇權的,購買價款應當計入最低租賃付款額。最低租 賃收款額,是指最低租賃付款額加上獨立于承租人和出租人的第三方對出租人擔保的資產余值。
或有租金,是指金額不固定、以時間長短以外的其他因素(如銷售量、使用量、物價指數(shù)等)為依據(jù)計算的租金。履約成本,是指租賃期內為租賃資產支付的各種使用費用,如技術咨詢和服務費、人員培訓費、維修費、保險費等。
經營租賃是指除融資租賃以外的其他租賃。經營租賃資產的所有權不轉移,租賃期屆滿后,承租人有退租或續(xù)租的選擇權,而不存在優(yōu)惠購買選擇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