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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控制評審是指審計人員通過調查了解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的建立和實施情況并進行相關的測試,來對其健全性和有效性作出評價,據以確定實質性測試的范圍、重點和規(guī)模的過程。
一、調查內部控制,評價其健全性
1.內部控制的調查。對內部控制進行調查是內部控制評審的前提。審計人員調查內部控制的目的是了,解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的組成要素,觀察它們的執(zhí)行情況,并以有效的方式記錄所取得的信息。調查時,審計人員應當考慮兩方面的內容:一是內部控制的組成要素及各要素控制的設計;二是這些控制的執(zhí)行情況和有效性。
2.內部控制的調查方法一般有以下幾種:一是詢問被審計單位相關人員。審計人員通過詢問被審計單位的有關人員來獲取內部控制的相關信息。二是檢查內部控制生成的文件和記錄。通過檢查內部控制的相關文件和記錄,了解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的運行情況。三是觀察被審計單位的業(yè)務活動。通過實地觀察被審計單位的業(yè)務活動和內部控制的運行情況,弄清楚相關的控制政策和程序是否存在及其執(zhí)行情況。四是穿行測試。審計人員通過選擇一些具有代表性的交易或事項進行“穿行測試”,即跟蹤幾筆通過會計系統(tǒng)的交易或事項,以驗證內部控制的實際設置是否與審計工作底稿上所描述的結果相一致。
3.內部控制調查的記錄方法主要有:備忘錄法。審計人員以文字記錄的形式描述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的設置情況;調查表法。通過內部控制調查表的形式,審計人員向被審計單位的相關人員調查了解內部控制的設置情況并加以記錄;流程圖法。審計人員用特定的符號和圖形,將被審計單位的組織結構、職責分工、業(yè)務處理流程等內部控制情況,以圖解的形式直觀、形象地加以描述。
二、內部控制的初步評價
1.初步評價內部控制的健全性與合理性。健全性和合理性是從兩個不同方面對內部控制提出的要求。審計人員評價健全性時,應分析被審計單位各主要業(yè)務程序和高風險領域是否都建立了相應的內部控制,內部控制系統(tǒng)有無薄弱環(huán)節(jié);評價合理性時,則應分析內部控制的布局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成本效益原則。
2.初步評估控制風險水平。對控制風險水平評估是一個職業(yè)判斷過程,審汁人員應根據對內部控制的調查情況和對內部控制的健全性、合理性的認識來評估控制風險。評估時應遵循謹慎原則,寧可高估控制風險,不可低估控制風險。
3.確定是否依賴內部控制。初步評估出控制風險水平后,審計人員應對是否依賴內部控制進行審計作出決策。如果認為可以依賴,就應據此確定實質性測試的程序和重點;如果認為不可依賴,則不需對內部控制進行進一步的測試,而直接進入實質性測試。
三、測試內部控制,評價其有效性
1.內部控制測試。當決定依賴內部控制時,審計人員應根據評估的控制風險水平,設計相應的測試程序,對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的設置情況和有效程度進行測試。
2.測試方法通常有以下幾種:詢問。審計人員為了解被審計單位各項業(yè)務操作是否符合控制要求,應向有關人員詢問某些業(yè)務的執(zhí)行情況;觀察。通過身臨被審計單位工作現場,實地觀察有關人員的工作情況,以確定控制措施是否得到嚴格執(zhí)行;重做。審計人員將某項交易業(yè)務按照被審計單位規(guī)定的程序全部或部分重做一次,以驗證控制措施是否被貫徹執(zhí)行;檢查。在內部控制測試中,審計人員抽查一定數量的賬表、憑證等有關資料,檢查內部控制是否得到有效的貫徹執(zhí)行。
四、內部控制再評價和測評結果的運用
經過內部控制測試后,審計人員應根據測試結果對內部控制進行再評價,重新調整控制風險水平和控制保證系數,并據此調整審計方案,重新設計對各交易類別和賬戶余額的實質性測試,以此保證審計質量,防范審計風險,提高審計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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