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費是否按工資、薪金所得計算個稅
【問題】
在個人所得稅申報中,加班費是否也并入工資、薪金當中計算個稅?
【解答】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從范圍上包括單位財會、勞資、工會、后勤和其他部門發(fā)放的種類與任職受雇有關的一切所得。從形式上表現(xiàn)為貨幣、實物和有價證券。
所以雇員取得的加班費,則要一并按“工資、薪金所得”計算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