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還客戶電話代辦費是否扣繳個人所得稅
問題:我單位與移動公司合作,代理無線公話業(yè)務.移動每月按客戶產(chǎn)生的話費的一定比例與我公司結算,我公司開具服務業(yè)發(fā)票.同時我公司按一定比例向客戶返代辦費.因客戶都是冷飲攤是個體,而且向他們返還的代辦費都是三四百元左右.請問像我們公司這種與下面客戶的業(yè)務用不用替他們代繳個人所得稅?請給予我最正確的納稅指導.應當交稅嗎?交什么稅?有什么依據(jù)?
答復:按照個人所得稅法及大地稅函[2001]86號文件的規(guī)定,你公司返還給客戶的無線公話代辦費應當按照“勞務報酬所得”項目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一個月內(nèi),支付給代辦戶的報酬合計超過800元的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