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店扣繳稅款如何計算

來源: 編輯: 2004/10/27 08:43:11 字體:
  問:近日,我去金店打了一枚戒指,價值2000元,加工費100元,但完工后店主還代扣了110.5元的消費稅。請問,金店的做法是否正確?

  答:金店的做法是正確的。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第四條規(guī)定: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貨時代收代繳稅款。同時,財稅字[1994]95號文規(guī)定:凡屬帶料、翻新改制的金銀首飾于受托方交貨時納稅,計稅依據(jù)應按受托方銷售同類金銀首飾的銷售價格計稅,無同類銷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稅。計算公式為: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稅率)。消費稅稅率適用5%.因此,金店代扣110.5元的消費稅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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