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武帝時的稅收專家
漢武帝時,桑弘羊主理全國財政事務后,在全國各地遍設鹽鐵機構,壟斷鐵的全部產銷,鹽則實行民制、官收、官運、官銷的體制。公元前110年,又推行均輸制度,就是將各地上繳國家的各類貢物統(tǒng)一輸送,按照官方平衡后的物價進行調劑與轉賣,來調節(jié)區(qū)域經濟發(fā)展與供求關系的不平衡。后來,均輸平準的經營范圍擴大到鹽鐵。把財政收入與官營工商相結合,從而開辟了新的更大財源。
漢武帝在位54年,因連年用兵,巡行天下,大興土木,賑災濟荒等,使國庫開支巨大,財政告匱。為緩解這種局面,稅政上不得不設立種種新制,如開征酒稅、家畜稅、海租稅、人頭稅等。而緡錢之稅和鹽鐵之稅則是漢武帝時期最主要的兩大稅種。
緡錢之稅是當時財產稅的一種。緡,本意指穿銅錢用的繩子,后引申為計量單位,一緡即一串,共一千文銅錢。早在公元前129年漢武帝就開始對商賈富人和車船使用者征收此稅。公元前119年,漢武帝頒布算緡令,緡錢之稅征收范圍擴大到所有工商業(yè)者和高利貸者,其法:商人獲利緡錢二千為一算,手工業(yè)者獲利緡錢四千為一算,一算抽稅一百二十錢。同時對當時的主要交通工具軺車征稅,凡隱匿不報或虛假申報者,所得緡錢全部沒收,處以戍邊一年的刑罰。此舉激起商賈們強烈反對,只有以經營牧羊業(yè)起家的洛陽人卜式“愿輸家之半”獻與政府。漢武帝遂頒布告緡令,鼓勵百姓向朝廷揭發(fā)商賈們的隱產漏稅行為。公元前115年桑弘羊主理財政后,又重申告緡令,使得中產以上人家皆要納稅。算緡、告緡為西漢朝廷謀取了巨額收入,也沉重打擊了富賈豪商,但同時也導致大批工商業(yè)者破產,財源萎縮。直到桑弘羊改革鹽鐵官營和推行均輸、平準等官商政策,經濟狀況才得以緩解。
均輸制度實為中國賦稅史上一個創(chuàng)舉,漢宣帝為救濟農民而設的“常平倉”、宋代著名的青苗法皆由此衍生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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