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稅史略
最早的遺產稅成文法律文件形成于古羅馬。
近代最早的遺產稅是荷蘭人于1588年開征的,但當時的制度極不規(guī)范,變化也較頻繁,并無明確的標準。
具有現(xiàn)代意義的遺產稅制度是1696年在英國誕生的,這一制度確定了遺產稅的適應范圍、課征對象及具體的征收辦法,成為后來各國遺產稅政策的模本。
世界性的遺產稅制度是自十八世紀以后才開始在各國設立,如法國于1703年開征,德國于1900年開征,而比較貧困的亞洲和非洲地區(qū)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以后開征的。
上一篇:找上帝收稅
下一篇:分支機構如何認定和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