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的稅收思想
孔子的稅收思想可以歸納為:
1.維護“籍田”,反對“稅田”。 孔子生活的時代,魯國等各國先后推行“稅畝”制,即“履畝而稅”?!奥漠€而稅”是按實際占有土地情況征收實物稅的賦稅改革,用以代替“籍田以力”(相當于井田制之下的助法,是一種勞役稅)的奴隸制稅制??鬃觿t極力反對“稅田”, 維護“籍田”。
2.強烈反對聚斂,提倡節(jié)用??鬃又鲝垺罢诠?jié)用”、“道千乘之國,敬事而攸,節(jié)用而愛人,使民以時”。在稅收征收上,孔子強調惠民,堅決反對重稅,主張“斂從其薄”(《左傳》哀公十一年)。薄斂成為儒家的一個重要口號??鬃臃磳︳攪刺锛{賦以增加人民負擔??鬃釉肛煘榧臼稀熬蹟慷揭嬷钡娜角笫恰胺俏嵬揭病保ā墩撜Z·先進》)。
3.強調培養(yǎng)稅源和征收什一稅,反對竭澤而漁??鬃拥牡茏佑腥粼f過“百姓足,君孰與不足;百姓不足,君孰與足”(《論語·顏淵》)。這也是孔子的主張。在稅收負擔上,孔子主張什一稅,即孔子學生有若說的“徹”,以皮作為薄賦斂的標準。
孔子的稅收思想為后儒所繼承,成為歷代儒家的稅收主張,既被后代思想家用作體恤人民疾苦、呼吁減輕稅負的工具,又被用作反對歷次封建稅制改革的武器,對后代封建政府稅收政策的制定產生過很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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